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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2026年9月21日

借帳戶、提款卡給別人會怎樣 2026:在台外國人被警察傳喚的權利、代送包裹與機車事故的法律責任

葉俊宏律師 葉俊宏律師 遠東台北所所長 借帳戶、提款卡給別人會怎樣 2026

重點速覽

  • 將銀行帳戶、提款卡或 SIM 卡借予他人,或代他人收款並轉出,在臺灣可能產生何種法律風險?針對銀行和提款卡出借給他人的部分,只要不屬於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的原因,台灣人及越南人都會被認定為構成違法,首先銀行帳戶會被列為警示帳戶,且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對應的犯罪如:洗錢罪、詐欺罪的幫助犯及共犯。
  • 被警察傳喚、逮捕或拘留時,有何通譯與律師權利?越南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受傳喚、逮捕或詢問時,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享有緘默權、選任辯護人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權利;如語言不通,依同法第99條應由通譯傳譯,警方並應以其能理解的方式告知權利。
  • 同意代為運送包裹、毒品或違禁物品,在臺灣可能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在台灣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兩部法令定義毒品和違禁品的種類及範圍。如果屬於毒品,運輸本身就是獨立的犯罪,法定刑與製造、販賣相同,是最重的刑事法定刑;運輸第一級毒品可能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在臺騎乘機車、電動車或發生交通事故時,應注意何種法律責任?騎乘機車前,應持有效越南機車駕照及經驗證的中文譯本,向監理站申請換領臺灣駕照;不能換照者須在臺考照。

本文的問題,來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舉行的 「越南人在台法律議題座談會」 ,由越南駐台官員與在台越南僑界提出;答案由萬國萬佳法律顧問集團(Louis Group)的台灣律師團隊依臺灣現行法規撰寫,並以中文、英文、越南文三語提供。

四種情況:該做與不該做

遇到的情況該做不該做
有人要借或買你的帳戶、提款卡、SIM 卡,或請你代收款再轉出一律拒絕;已交付者儘速聯繫銀行並報警不要因為對方是同鄉、說只是「幫忙一下」或有報酬就答應
被警察通知到案、逮捕或詢問要求通譯與律師;筆錄請通譯完整翻譯、確認無誤後才簽名不要因為急著回國就放棄通譯或律師,也不要在看不懂的筆錄上簽名
有人請你代送、代收包裹或行李不清楚內容物、不熟識的人,一律拒絕不要因為有報酬或對方說「只是食品、藥品」就幫忙運送
騎機車、電動車或發生事故先取得臺灣駕照;事故時立即停車、救護、報警並保留證據不要無照騎車;不要因為怕被查身分而離開現場

常見問題(FAQ)

將銀行帳戶、提款卡或 SIM 卡借予他人,或代他人收款並轉出,在臺灣可能產生何種法律風險?

針對銀行和提款卡出借給他人的部分,只要不屬於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的原因,台灣人及越南人都會被認定為構成違法,首先銀行帳戶會被列為警示帳戶,且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對應的犯罪如:洗錢罪、詐欺罪的幫助犯及共犯。此時,越南勞工的工作許可有可能會被廢止,且如果是屬於故意犯罪被判處一年以上徒刑確定且未獲緩刑,則會被廢止居留。除此之外,一旦被認定為洗錢罪、詐欺罪的幫助犯及共犯,則需要對於受害人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因此導致個人在台灣的銀行帳戶被扣押,以及薪資被扣押。

另外,現在台灣對於銀行和提款卡出借給他人的部分有進行相關宣導,因此越南人縱使主張不會中文,也仍然很可能被認定具有犯罪的故意。

行為或結果法律後果依據
無正當理由把帳戶、帳號交付或提供給他人(初次)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
收受對價而交付、交付的帳戶合計三個以上,或受告誡後五年內再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
被認定為洗錢或詐欺的共犯、幫助犯依洗錢罪、詐欺罪處罰,並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刑法;民法
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故意犯罪經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未獲緩刑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移工的聘僱許可也可能被廢止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2 條;就業服務法第 73 條

被警察傳喚、逮捕或拘留時,有何通譯與律師權利?

越南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受傳喚、逮捕或詢問時,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享有緘默權、選任辯護人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權利;如語言不通,依同法第99條應由通譯傳譯,警方並應以其能理解的方式告知權利。當事人表示已選任律師時,原則上應停止訊問,但本人同意繼續者除外;依第93條之1,等候律師最多4小時、通譯最多6小時,不計入24小時解送法院審問期間。符合《法律扶助法》第13條第3項的移工,經切結後推定無資力,得申請法律扶助,但仍須符合其他扶助基金會訂定之條件。

實務上切勿因急於返國而放棄通譯或律師協助。筆錄簽名前應要求通譯完整翻譯,逐項確認內容;如有錯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條要求更正或補充後再簽名。如因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且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的事由而被收容,仍有陳述意見、收容異議、申請停止收容及取得理解語文書面通知等權利。刑事案件尚未終結並不當然禁止遣送;依同法第38條之5,受收容人涉及刑事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者,移民署應於強制驅逐出國10日前通知司法機關,司法機關認有羈押或限制出國必要時,始不得遣送。因此,如仍需留臺接受調查或辯護,應儘速請律師向司法機關說明並聲請必要處分。

你的權利內容依據
緘默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而陳述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
選任律師得選任辯護人;表示已選任律師時,原則上應停止訊問,本人同意續行者除外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
通譯語言不通者,應由通譯傳譯刑事訴訟法第 99 條
等候時間不計入 24 小時等候律師到場最多 4 小時、等候通譯到場最多 6 小時,這段時間內不得訊問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之 1
筆錄的確認與更正筆錄應向受訊問人朗讀或令其閱覽;請求增、刪、變更者,應附記於筆錄刑事訴訟法第 41 條
法律扶助依就業服務法引進的移工經切結後推定無資力,得申請法律扶助法律扶助法第 13 條

同意代為運送包裹、毒品或違禁物品,在臺灣可能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在台灣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兩部法令定義毒品和違禁品的種類及範圍。如果屬於毒品,運輸本身就是獨立的犯罪,法定刑與製造、販賣相同,是最重的刑事法定刑;運輸第一級毒品可能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果屬於違禁物品,則會被處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

台灣法院實務認為,幫助不熟識的人運送、收取對價進行運送往往會被認為是有故意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所以請務必不要存有僥倖心態。

運輸的物品法定刑依據
第一級毒品死刑或無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1 項
第二級毒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2 項
第三級毒品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3 項
第四級毒品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4 項
管制物品(私運進口、出口)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

在臺騎乘機車、電動車或發生交通事故時,應注意何種法律責任?

騎乘機車前,應持有效越南機車駕照及經驗證的中文譯本,向監理站申請換領臺灣駕照;不能換照者須在臺考照。自2026年1月31日起,無照騎乘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新台幣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車輛並移置保管,車主也可能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雖不須駕照,但須年滿14歲、掛牌、投保及戴安全帽。

發生事故應立即停車、救護、報警並保留證據;即使逾期居留或失聯,也不可因害怕查驗身分而離開現場,否則在有人受傷或死亡時可能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且缺乏警方紀錄將增加理賠及求償困難。民事賠償可能包括被害人的醫療費、看護費、薪資或勞動能力損失、車輛修理費及精神慰撫金;被害人可先請求強制險給付,不足部分再向肇事者求償。過失傷害原則上不會直接造成居留被廢止;肇事逃逸如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未獲緩刑,則可能會被廢止居留許可。

情形後果依據
無照騎乘機車罰鍰新臺幣 18,000 元至 36,000 元,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車主也依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
未滿 14 歲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罰鍰 600 元至 1,200 元,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之 2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牌處車輛所有人 1,200 元至 3,600 元罰鍰,並禁止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之 1
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戴安全帽罰鍰 300 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3 條
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而逃逸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185 條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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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管道

  •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懷疑帳戶被利用或遇到詐騙時,可先撥打詢問。
  • 法律扶助基金會:移工經切結後推定無資力,可申請由律師陪同偵訊與辯護。
  •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勞動部設置,提供越南語服務,24 小時免付費。
  •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被逮捕或收容時,可要求通知本國辦事處。
  • 110 報案電話:發生交通事故或緊急狀況時立即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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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葉俊宏律師 俞伯璋律師 陳莉蓁律師 |萬國萬佳法律顧問集團(Louis Group)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法規與主管機關實務可能變動,個別情況請諮詢律師,或撥打 1955 專線、洽法律扶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