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LOUIS GROUP
← 返回法律洞察
台灣 2026年9月21日

持居留證(ARC)可以兼職嗎 2026:移工轉換雇主、外國技術人力新制與違法工作、逾期居留的後果

俞伯璋律師(Raymond Yu) 俞伯璋律師(Raymond Yu) 首席律師/集團創辦人兼執行長 持居留證(ARC)可以兼職嗎 2026

重點速覽

  • 持有臺灣居留證(ARC)者,可否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持有臺灣居留證(ARC)不代表當然具有工作權;能否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仍須依居留身分及工作許可判斷。
  • 欲轉換雇主,或依 2026 年起適用之方案轉任外國技術人力,須具備何種條件?一般移工在聘僱期間原則上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基本概念是白領勞工可由新雇主申請轉換雇主,藍領勞工原則上不得自行轉換雇主。
  • 在臺灣未經許可從事額外工作、未經許可更換雇主、或在許可地點以外之場所工作,將受何種處罰或法律後果?如果取得ARC的越籍勞工在休假日或下班後為其他雇主工作,若被台灣政府人員查獲,其聘僱許可將被勞動部廢止,且會被裁處罰款,且依《就業服務法》第74條不得再於臺灣境內工作。
  • 勞工於契約終止後擅自留在臺灣,將受何種處置?契約終止不等於構成立即居留逾期,仍應確認勞工是否處於合法轉換雇主期間、另有居留事由,以及移民署核定的居留或出國期限。

本文的問題,來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舉行的 「越南人在台法律議題座談會」 ,由越南駐台官員與在台越南僑界提出;答案由萬國萬佳法律顧問集團(Louis Group)的台灣律師團隊依臺灣現行法規撰寫,並以中文、英文、越南文三語提供。

有居留證就能工作嗎:各種身分對照

居留身分可否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主要法律依據
一般移工(產業移工、看護工等)不可。只能為聘僱許可所載雇主從事核准的工作;轉換雇主或工作須經核准就業服務法第 53 條、第 59 條
白領專業人員原則上須由兼職的雇主另行申請許可就業服務法第 53 條
留學生須先取得工作許可;除寒暑假外,每週最長 20 小時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
與在臺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可工作,無須另行申請許可;離婚後應重新確認居留證有無工作資格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1 條
永久居留者原則上可自行申請工作許可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
部分外國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免申請工作許可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 7 條

常見問題(FAQ)

持有臺灣居留證(ARC)者,可否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

持有臺灣居留證(ARC)不代表當然具有工作權;能否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仍須依居留身分及工作許可判斷。

一般移工僅得為聘僱許可所載雇主從事核准工作,不得私自兼職或為其他雇主工作;轉換雇主或工作須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59條等規定並取得核准。白領專業人員如欲兼職,原則上亦須由兼職雇主另行申請許可。

留學生須先取得工作許可,除寒暑假外,每週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就業服務法》第50條)。

與在臺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依《就業服務法》第48條,工作無須另行申請許可;但離婚後即使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獲准繼續居留,也應重新確認該居留證有無取得自行工作之資格。

永久居留者原則上可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自行申請工作許可;部分外國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則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7條免申請許可。

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之未經許可工作的移工,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能遭令出國;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原則上自出國翌日起禁止入國3年。

欲轉換雇主,或依 2026 年起適用之方案轉任外國技術人力,須具備何種條件?

一般移工在聘僱期間原則上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基本概念是白領勞工可由新雇主申請轉換雇主,藍領勞工原則上不得自行轉換雇主。但前述勞工如遇客觀上無法繼續提供勞務或薪酬權利或受到暴力對待或性暴力(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移民,船舶遭扣押、沉沒或修繕致無法工作,雇主關廠、歇業或欠薪而經移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移工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暴力對待等),前述情形屬於不可歸責於移工的狀況,則可依《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59條向勞動部申請轉換雇主。經核准後,轉換期間原則為60日,特殊情形得延長60日一次;聘僱期滿者,應於屆滿前2至4個月辦理期滿轉換或接續聘僱。

勞動部訂定的《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路,增加適用於製造、屠宰、營造、農業、長照等工作。對於執行前述的工作的申請資格為:現仍受聘僱且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同一雇主聘僱累計達6年以上的移工,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如另符合工作類別、雇主資格、薪資及技術條件,可由雇主申請轉任;在臺工作累計達11年6個月者,也可能符合資格。年資屆滿並不會自動轉任。

多數產業技術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須達新台幣3萬5,000元,薪資達新台幣3萬7,000元可免技術條件;家庭看護每月總薪資須達新台幣2萬6,000元,達新台幣2萬8,000元者可免語文及技術條件;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至少新台幣3萬1,000元。

工作類別薪資門檻(新台幣)達此薪資可免附的條件
多數產業技術工作(製造、營造、屠宰、農業等)每月經常性薪資 35,000 元37,000 元:免技術條件
家庭看護每月總薪資 26,000 元28,000 元:免語文及技術條件
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 31,000 元依勞動部公告

在臺灣未經許可從事額外工作、未經許可更換雇主、或在許可地點以外之場所工作,將受何種處罰或法律後果?

如果取得ARC的越籍勞工在休假日或下班後為其他雇主工作,若被台灣政府人員查獲,其聘僱許可將被勞動部廢止,且會被裁處罰款,且依《就業服務法》第74條不得再於臺灣境內工作。另外移民署也會做出限期出國或強制驅逐出國,並會被禁止入台三年。

如果不符合正當事由而未經許可更換雇主,基本上一經雇主通報且查證屬實即視為未經許可之工作,則處罰法律效果與前述相同。因此,如果遇到欠薪、雇主歇業、遭受性騷擾或暴力對待、懷孕等情形,是可以合法向勞動部申請轉換雇主,且建議在完成變換雇主後才行離開,否則仍可能被認定為違法。

如果越南勞工自行在許可地點以外之場所工作,基本上處罰法律效果與違法工作相同,但如果是因為雇主指示所造成,則原則上台灣政府只會處罰雇主,越南勞工不受處罰。

違規情形移工的後果雇主的後果
休假日或下班後為其他雇主工作廢止聘僱許可、罰鍰 3 萬至 15 萬元、不得再於臺灣工作、限期出國或強制驅逐出國、原則上禁止入國 3 年非法僱用者罰鍰 15 萬至 75 萬元
無正當事由、未經許可擅自更換雇主經通報查證屬實,視為未經許可工作,後果同上非法僱用者罰鍰 15 萬至 75 萬元
在許可地點以外的場所工作自行前往者,後果與違法工作相同;出於雇主指示者,原則上不處罰移工出於雇主指示者,原則上只處罰雇主

遇到欠薪、護照被扣或被逼簽返國時,合法的處理步驟見 在台移工被欠薪、扣護照、逼簽返國怎麼辦 2026:台灣律師解答越南移工四大權益問題

勞工於契約終止後擅自留在臺灣,將受何種處置?

契約終止不等於構成立即居留逾期,仍應確認勞工是否處於合法轉換雇主期間、另有居留事由,以及移民署核定的居留或出國期限。

逾期未出國者:(一)就業方面,原聘僱許可將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廢止;其後如未取得新許可而工作,才屬非法工作,勞工會受有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非法僱用者則會被處罰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二)居留方面,逾期居留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並可能依第36條限令出國或強制驅逐;收容並非必然,僅於符合第38條要件且有必要時適用,一般最長為15日、45日及40日三階段。(三)入境管制方面,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逾期未滿91日原則上得不予管制;逾期91日以上未滿1年通常管制1年,逾期1年以上按逾期期間管制,最長7年;非法工作通常另有3年管制,由移民署依個案核定,並非單純相加。

逾期或非法工作不會使既有工資、職災或其他勞動請求權消失,健保、勞保資格也應依實際身分及退保情形個別判斷。當事人宜儘速撥打1955或向移民署自行到案;自行到案可依法減輕罰鍰並降低收容可能,但不保證免收容。檢舉非法雇主或仲介者,須實際協助查獲並符合《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才可能不予或縮短入國管制。

逾期居留期間入國管制(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
未滿 91 日原則上得不予管制
91 日以上、未滿 1 年通常管制 1 年
1 年以上按逾期期間管制,最長 7 年
另有非法工作通常另有 3 年管制;由移民署依個案核定,並非單純相加

求助管道

  •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勞動部設置,提供越南語服務,24 小時免付費;轉換雇主、欠薪與申訴都可先撥打。
  • 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受理申訴、辦理勞資爭議調解與轉換雇主相關事項。
  • 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與專勤隊:已逾期居留者可自行到案,依法得減輕罰鍰。
  • 法律扶助基金會:符合資格者可申請,由律師免費協助。

延伸閱讀

本文作者 俞伯璋律師 葉俊宏律師 陳莉蓁律師 |萬國萬佳法律顧問集團(Louis Group)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法規與主管機關實務可能變動,個別情況請諮詢律師,或撥打 1955 專線、洽法律扶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