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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2026年7月3日

台商落地泰國全攻略 2026:BOI、IEAT、FBL 一次看懂

俞伯璋律師(Raymond Yu) 俞伯璋律師(Raymond Yu) 首席律師/集團創辦人兼執行長 台商落地泰國全攻略 2026

過去兩年,我幾乎每個月都在台北與 曼谷 之間往返。原因很單純:在中美貿易戰、關稅重整與供應鏈「去風險化」的多重推力下,泰國已經從許多台商眼中的「備援基地」,一路升格成「主力戰場」。泰國政府對 2026 年的投資前景態度相當樂觀,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對外釋出的訊號,也一再把今年定調為投資動能強勁、值得及早卡位的一年。台灣已連續數年名列泰國前四、五大外資來源國,PCB、電動車(EV)與電子零組件三大供應鏈,更在泰國東部經濟走廊(EEC)沿線聚集成型,密度之高,已讓不少赴泰多年的台商把它與昔日的中國生產聚落相提並論。

但熱潮之下,我看過太多因為「先卡地再說」而事後付出代價的案例——有的是土地持有主體沒設計好、有的是稅負與地目問題到後段才爆出來,更嚴重的是因人頭股東(nominee)安排而踩到刑責紅線。台商赴泰投資、落地泰國從來不是「找塊地、蓋間廠」這麼簡單,它是一連串環環相扣的法律決策。以下這篇指南,我把台商最常在 Google 上搜尋的關鍵字——BOI、IEAT、FBL、EEC、泰國工作證——放回它們真正的實務脈絡,並更新到 2026 年的最新規定,希望能幫助正在評估或已在進行泰國布局的您,少走一些冤枉路。

一、什麼是「外國人」?看懂泰國《外國人經商法》(FBA) 與外國人營業執照 (FBL)

所有泰國投資的法律問題,源頭都是《外國人經商法》(Foreign Business Act, FBA,B.E. 2542/1999)。這部法律的核心只有一句話:只要一家泰國公司有 50% 以上股份由非泰籍人士持有,它在法律上就是「外國公司」,而外國公司從事特定行業會受到限制。

FBA 把受限行業分成三張清單:

  • 清單一:絕對禁止外資(如農地、媒體、土地交易),沒有任何許可可以突破。
  • 清單二:涉及國家安全、文化資產,須經內閣特別核准,程序繁複。
  • 清單三:範圍最廣,涵蓋多數服務業、零售、會計、法律、工程、營建等「泰國人尚無法與外資公平競爭」的領域。外資要經營,必須向商業發展廳(DBD)申請外國人營業執照(Foreign Business License, FBL)

FBL 一般最低實收資本為 200 萬泰銖,屬清單二、三的受限業務則多為 300 萬泰銖以上。這裡我要給一個務實的提醒:FBL 的核准與否具有高度裁量性,業界長期以來甚至以「大約五五波」形容其不確定性,審查通常需 4 至 6 個月,且必須具體論證您的事業能為泰國帶來技術移轉、就業或資本挹注等實質貢獻。因此,若您的業務性質有機會走 BOI,我幾乎都會建議優先評估 BOI,把 FBL 當成備案。

台商沒有條約豁免:赴泰落地只有三條路

一個台商特別要注意的關鍵差異:美國企業有《美泰友好通商條約》(Treaty of Amity)、日本企業有《日泰經濟夥伴協定》(JTEPA)可以豁免 FBA 限制、直接持有多數股權。台灣與泰國之間並無對等條約,這意味著台商無法比照美、日直接吃到條約紅利,只能透過 BOI 促進、FBL,或設計成泰國多數股結構這三條路徑落地——這正是台商落地泰國最容易被忽略、卻攸關成敗的第一個岔路。

二、2026 年 FBA 最新修法:受限清單鬆綁 10 項,人頭股東稽查趨嚴

2026 年 FBA 有兩個必須掌握的動向。其一是鬆綁:泰國政府在 2026 年正式將 10 項業務從 FBA 受限清單中移除,落在這些「除名」類別的外資,不再需要 FBL 或 BOI 核准即可經營,設立成本與前置時間都因此降低。落地前,務必先確認您的業務是否落入已除名項目。

其二是收緊:DBD 自 2024 年起大幅強化對「人頭股東」的稽查力道。用泰籍人頭持股、把外資公司「化妝」成泰國多數股公司,一直都是違法的(違反 FBA 第 36 條),但過去執法寬鬆。如今不同了——2025 年普吉島法院一次認定 23 人違法充當人頭;違者最高可處 100 萬泰銖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能被強制解散。更實務的是,DBD 現在要求任何有外資參與的公司,其泰籍股東須提供三個月的銀行對帳單,以證明其確有能力認購股份、並非人頭。這一條看似瑣碎,卻是 2026 年許多台商泰國公司設立卡關的主因,設計股權結構時務必一併規劃。

三、BOI 申請全解析:台商赴泰投資最該優先評估的路徑

對製造業與高附加價值產業的台商而言,BOI 促進幾乎是首選。取得 BOI 核准的專案,可享有一系列非泰國一般公司能取得的優惠:

  • 100% 外資持股,即使業務落在 FBA 受限清單內亦得突破;
  • 企業所得稅(CIT)免稅 3 至 13 年,依產業別與區位而定;
  • 機器設備與生產用原物料進口關稅減免
  • 持有土地的權利;
  • 外籍專才的簽證與泰國工作證加速核發

BOI 2026 最新動向:FastPass 快速通關與每季進度報告新制

2026 年 BOI 有幾個最新實務值得台商留意。BOI 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布一套更新的促進措施,取代 2025 年到期的方案,申請期間多數延續至 2027 年底,明顯是要獎勵「早期進場」與「大型承諾」的投資人。產業重點大幅向「新經濟」傾斜:EV、資料中心與 AI、先進電子與半導體(晶圓製造專案可直接列入 A1+,享最高 13 年免稅)、自動化與機器人。搭上這波半導體與 AI 伺服器供應鏈轉移的台商,正是政策紅利的核心對象。

此外,為解決審批瓶頸,泰國內閣推出「快速通關」(FastPass)機制,整合 BOI、工業廳、IEAT 等七個機關,鎖定高價值大型專案,目標把審批與許可時程縮短 20% 至 50%。但相對地,合規義務也變重了:BOI 於 2026 年 4 月修訂規定,促進專案的進度報告從一年兩次改為每季一次(每季結束後 60 天內申報),未依規申報可能導致優惠遭中止。取得 BOI 憑證只是起點,後續的申報紀律同樣攸關優惠能否保住。

四、泰國設廠選址:IEAT 工業區、EEC 東部經濟走廊與外資土地所有權

台商赴泰設廠,最頭痛的往往是「外國人不能持有泰國土地」這道鐵律。泰國工業區管理局(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land, IEAT)正是最重要的合法解方之一。依《工業區管理局法》,外資企業可在 IEAT 核定的工業區內,為工業用途合法持有土地——這是《土地法》的重要例外。務必記得一條但書:一旦停止營運,或專案移轉後一定期間內,土地須返還 IEAT 或轉讓給合格受讓人,切勿把工業區土地當一般不動產投資。

IEAT 自由區:出口製造的節稅利器

IEAT 工業區分為兩類:一般工業區(GIZ)自由區(Free Zone)。若您是出口導向的製造業,自由區特別值得評估——在自由區內,進口的原物料、機器與零組件只要用於出口製造,可免進口關稅、增值稅(VAT)與貨物稅,對現金流的改善相當可觀。

EEC 東部經濟走廊:台商聚落與土地加碼優惠

而台商聚落最密集的東部經濟走廊(EEC),橫跨 春武里 、羅勇、北柳三府,吸引了全泰約半數的外資,Amata、Hemaraj、Map Ta Phut 等旗艦工業區都在此。EEC 內另有專屬的土地持有與加碼優惠管道(經 EEC 政策委員會核准)。這裡我要特別提醒同鄉:BOI 與 IEAT 的優惠是可以「疊加」設計的——BOI 主攻企業所得稅減免,IEAT 主攻土地持有與關稅/VAT,兩者搭配運用,才能把落地成本壓到最低。

五、泰國工作證與簽證:Non-B、LTR 與 2026 聘僱新制

公司設好、地買好,接下來是「人」。任何外國人在泰國工作都必須持有泰國工作證(Work Permit),標準流程是:先在泰國境外的使領館取得非移民 B 簽證(Non-B Visa),入境後再申請工作證,一般約七個工作天核發。一般制度下,每聘用一名外籍員工,公司須配置四名泰籍員工(4:1 比例)並具備每名外籍員工 200 萬泰銖的實收資本。

BOI 促進公司在這方面優勢巨大:透過 BOI 一站式服務中心(One Stop Service),泰國工作證最快可在數小時內核發,且可豁免或放寬 4:1 比例。不過 2026 年也有新的門檻:依 BOI 第 Por.8/2568 號公告,員工逾 100 人的製造業公司,泰籍員工須達 70%;外籍員工並有最低薪資門檻(如經理級每月 15 萬泰銖),既有 BOI 專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且須以扣繳申報(PND 1)佐證薪資。

LTR 長期居留簽證:長期派駐幹部的優選

若是高階經理人或高階技術人才,我通常會建議評估長期居留簽證(LTR Visa):可豁免 4:1 聘僱比例、享有數位工作證、高階技術人才個人所得稅(PIT)優惠稅率 17%(低於一般最高 35%)、90 天報到改為一年一次,眷屬也可隨行。對於需要長期派駐幹部的台商集團,LTR 能大幅降低人事行政負擔。

六、泰國稅務與《台泰投資保障協定》:企業所得稅、扣繳稅與全球最低稅負制

落地前,三個稅務數字要先算清楚。泰國企業所得稅為累進制:淨利 30 萬泰銖以下 0%、300 萬泰銖以下 15%、逾 300 萬泰銖 20%(多數外資結構適用 20%)。跨境支付則有扣繳稅(WHT):股利一般 10%、利息與權利金、服務費多為 15%,實際稅率可能因租稅協定而降低。VAT 目前為 7%(優惠稅率延續至 2026 年 9 月)。

還有一個大型集團必看的變數:泰國已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OECD 支柱二,Pillar Two),對合併營收超過 7.5 億歐元的跨國企業課徵 15% 最低稅,2025 年 1 月起生效。這代表享有 BOI 免稅的大型台商,其有效稅率可能仍被「補稅」拉回 15%。BOI 與財政部正研擬合格可退還稅額抵減(QRTC)機制加以因應,適用大型集團者務必及早納入稅務規劃。

最後補上一個對台商的利多:《台泰投資促進及保障協定》已於 2024 年簽署,為台商赴泰投資提供了更明確的保障與誘因,是評估落地時值得納入的制度性靠山。

七、台商赴泰投資實務建議:四個關鍵提醒

綜合這些年的實務,我把最常見的地雷與建議濃縮成幾點:

第一,土地不是落地的第一步,而是結果。關稅的不確定性讓很多人急著「先卡位」搶地,但在確認持有主體(是否走 IEAT/EEC、由誰持有)、用途分區與進項稅務安排之前就付訂金,往往換來事後拆解與補正的高昂成本。先把架構談定,土地再進場,才是進可攻退可守的順序。

第二,路徑要先選對。台商沒有美、日的條約豁免,BOI/FBL/泰國多數股三條路各有利弊,應依產業別、控制權需求與投資規模量身決定,而非套用他人版本。

第三,遠離人頭股東。2026 年 DBD 稽查已今非昔比,任何以泰籍人頭規避 49% 限制的安排,都是把公司暴露在刑事與強制解散的風險之中。合法的股權結構設計(如特別股表決權安排、BOI 突破)才是正解。

第四,把台灣母公司一併納入規劃。移轉訂價、股利匯回路徑、支柱二補稅、台泰兩地的申報,都應在「落地」的那一刻就同步設計,而非等到出場才補救。

常見問題(FAQ)

台商可以 100% 持有泰國公司嗎?

可以,但要走對路徑。因台灣與泰國之間並無條約豁免,台商達成 100% 或多數持股主要透過兩種方式:一是取得 BOI 促進(可突破 FBA 限制);二是業務落在 FBA 三張清單之外、或已於 2026 年被除名的類別。若都不符合,則須申請 FBL 外國人營業執照,惟核准具裁量性。

在泰國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是多少?

一般泰國公司無強制高額門檻,但若涉及 FBA 受限業務並申請 FBL,最低實收資本通常為 200 萬泰銖;清單二、三的受限業務多為 300 萬泰銖以上。此外,每聘一名外籍員工另需搭配約 200 萬泰銖資本與 4:1 泰籍員工比例(BOI 促進公司可放寬)。

BOI 和 FBL 有什麼差別?該選哪一個?

BOI 促進提供企業所得稅減免、100% 外資持股、土地持有與簽證加速等一整套優惠,屬「獎勵+豁免」;FBL 則僅是「取得經營受限業務的許可」,不含稅務優惠,且核准不確定性較高。只要業務性質符合 BOI 促進類別,我通常建議優先走 BOI。

台商在泰國可以買地蓋廠嗎?

可以,但外國人不得於一般土地自由持有。合法管道主要是:在 IEAT 工業區內為工業用途持有土地、透過 BOI 促進取得持地權利,或於 EEC 專區經核准持有。這也是多數台商設廠選擇進駐工業區的關鍵原因。

派台籍幹部到泰國需要什麼簽證?

需先取得非移民 B 簽證(Non-B),入境後再辦泰國工作證。高階經理人或高階技術人才可評估 LTR 長期居留簽證,能豁免 4:1 聘僱比例、享 17% 個人所得稅優惠與一年一次報到。

泰國的機會是真實的,但它獎勵的是「準備好的人」。萬國萬佳法律顧問集團(Louis Group)在曼谷與 EEC 核心的春武里(Chonburi)均設有據點,長期協助台商處理 BOI 申請、FBL、工業區土地、泰國公司設立、勞動與簽證及跨境稅務等落地全流程。若您正在評估這一步,歡迎與我們的泰國團隊聯繫,讓專業陪您把每一個決策做對。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實際規劃請諮詢專業律師,並以泰國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